效能投诉须知 |
效能投诉限于受理对行政机关工作效能、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,其它事项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。 投诉受理范围: (1)违反政务公开制度,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公开审批条件、服务内容、办事依据、工作时限的; (2)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服务承诺制、岗位目标责任制、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等行政管理制度的; (3)利用职权吃、拿、卡、要的; (4)工作效率低下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推诿扯皮的、敷衍塞责的; (5)工作作风简单粗暴,服务态度恶劣,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; (6)违反规定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的; (7)上班时间不在岗、玩扑克、打麻将、网上炒股、玩游戏、聊天等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; (8)其他违反行政效能有关规定的。 |